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含预科生、第二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上一学年无违纪记录,即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依据)。
三、评审流程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9月29日24:00—10月8日17:00,学生申请。请学生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申请,时间截止则申请通道关闭。
2. 10月8日-18日前,学院完成评审并提交学校审核,学院将候选人名单按规定向学院师生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四、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200-44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学院及时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申请,熟悉相关操作及时解答学生疑问,在评选过程中加强感恩、励志等教育,并重点关注低保、孤残、原建档立卡等特困学生申请情况。
2.根据最新要求,对于存在学业不及格等情况的困难学生,在评选过程中需了解情况、进行教育引导。
3.退役士兵不参加本项普通本科生国助评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通过专门通道全部享受助学金。
附件1:助学金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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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