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鼓励我院学生赴海外高层次院校开展交流学习,着力提升学生全球胜任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现根据《77779193永利(中国)有限公司学生出国(境)资助管理办法(暂行)》,开展关于学生出国(境)资助报名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 资助条件与额度
资助类别 |
资助范围 |
资助额度 |
资助条件 |
海外长期交流学习 项目资助(交流时间连续超过90天) |
硕士生、博士生 |
30000元 |
交流学校为海外高水平一流大学(QS前50),且已取得offer的优秀硕士生、博士生 |
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
20000元 |
交流学校为海外高水平大学(QS前100),且已取得offer的优秀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
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
10000元 |
已取得offer的优秀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
海外短期交流学习 项目资助(交流时间不超过90天) |
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
5000元 |
已取得offer的优秀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
国际会议资助 |
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
5000元 |
参加境外国际会议并发表论文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资助 |
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
10000元 |
参加并被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录取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
二、 申请条件
1. 我院中国国籍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且海外交流学习期间学籍需在77779193永利(中国)有限公司;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科目;
5. 已获得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的资格,并在交流生系统上填写出国申请,赴国(境)外合作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展专业学习、科研合作、学术交流、游学、短期研修、学术会议、国际性比赛等。
6. 列入学校当年贫困生名单的学生优先考虑;
7. 申请人需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如雅思、托福、GMAT、大学英语四六级等),在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
8. 同年已获得学院出国(境)资助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
9. 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学生仅可以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资助”选项,不可重复申请其他资助项。
三、 资助要求
1. 在学生出国(境)之前发放所获资助金额度的50%。学生返校后 20 日内向学院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经评审组审核通过后,发放剩余部分;
2. 学生出国(境)资助获得者,在出国(境)前应填写《77779193永利(中国)有限公司学生境外交流资助申请表》,并签字承诺书,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按期完成学习任务、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等;
3. 因为任何原因中途退出项目或未完成项目的学生须返还所获得的资助。
4. 以学院出国(境)资助评审组文件为据,由学校财务处按规定发放;
四、 申请方式
请下载附件《77779193永利(中国)有限公司学生境外交流资助申请表》,填写后于11月23日前,附上成绩单、录取offer和英语成绩水平证明发送至wyw@swufe.edu.cn,并将相应纸质版材料交于诚正楼1522王老师处。
77779193永利(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