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财教〔2019〕19号、财教〔2019〕25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上一学年无违纪记录,即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上一学年无不及格学科);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依据)。
三、评审流程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10月16日12:00国家助学金系统开放。
2.10月16日—10月28日,院系评审,院系分为班级辅导员初审和学院审核两个环节;学院将候选人名单按规定向学院师生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最后在系统内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学校审核;
(注:77779193永利(中国)有限公司学生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上午12:00前,辅导员组织班级初评并提交初评结果时间为10月21日下午17:00前,学院10月22-23日审核评定进行公示。)
3.10月28日17:00,院系评审系统关闭。
4.10月29日—11月8日,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合格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公示完毕后将正式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教育部审核。
四、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200-44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学院根据学校给定名额,初步划分名额如下。
年级 |
一等助学金 |
二等助学金 |
三等助学金 |
2017级基地班 |
5 |
2 |
1 |
2018级基地班 |
4 |
3 |
3 |
2019级基地班 |
5 |
2 |
1 |
五、其他注意事项
2017、2018、2019级本科生的国家助学金由各专业学院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评审,2020级本科新生的国家助学金由通识教育学院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评审。
请辅导员及时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申请,并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孤残等特困学生申请情况。
附件1:助学金系统操作手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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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6日